上猶縣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
年 度 報 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市政府辦《關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(fā)布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,特編制上猶縣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本報告內容包括概述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,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打算等六個部分內容。報告統(tǒng)計數據時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報告在上猶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進行公布。聯系電話:0797-8542306;郵箱:shangyou99@163.com。
一、概述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贛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(guī)定》要求,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、省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精神,緊緊圍繞全力推進贛南蘇區(qū)振興發(fā)展提速提質提效和全面實施“同城發(fā)展、綠色趕超”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,深入推進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及時、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,取得了明顯成效。
(一)強化責任落實。為全面貫徹落實《條例》文件精神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各部門建立了“主要領導親自抓、分管領導具體抓、具體人員抓落實”的工作機制,指定了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檢查,實現了領導、機構、人員的“三個到位”,在全縣形成了一級抓一級,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。同時,根據人員變動情況,及時調整了充實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。
(二)加強《條例》的學習、宣傳。為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,多次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會,對各鄉(xiāng)鎮(zhèn)和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布置,明確并落實了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分工、完成時間和工作目標。
(三)健全工作機制。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,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職責、程序、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。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,明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受理、審查、處理、答復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流程、時限等具體要求。健全政府信息發(fā)布保密審查制度,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,確定審查程序、責任、追究辦法等。健全政府信息發(fā)布協調機制,發(fā)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,要求發(fā)布機關在公開該政府信息前,應當與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機關進行溝通、確認,保證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。完善和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流程,明確分工,細化步驟,優(yōu)化流程,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,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。
(四)加強督促檢查。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每月一通報,督促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各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時落實到位。在下發(fā)政府信息公開月通報的同時,對月排名和年度累計排名靠前和靠后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單位主要負責人發(fā)送手機短信,通報進度情況,以先進促后進,推動工作落實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(一)公開的主要內容
2016年,我縣按照“公開是原則,不公開是例外”的原則,通過政務信息工作平臺發(fā)布政務信息26702條,其中全縣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8029條,占全縣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總數的30% ;縣直各部門18673條,占全縣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總數的70%。信息公開工作發(fā)布的信息主要包括:縣級政府文件、人事任免、項目決策、各類政務信息(政府及部門工作動態(tài)信息)、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專項規(guī)劃、區(qū)域規(guī)劃類信息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統(tǒng)計信息、服務企業(yè)和市民信息、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等。
(二)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形式
1.互聯網
縣本級通過政府門戶網站,整合部分部門網站以及熱點專題專欄發(fā)布各類形式政府信息。在縣政府網站建立“網上辦事”欄目,整合全縣39個部門的辦事指南、表格下載、網上受理等事項。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的項目、依據及辦理流程全部通過縣政府和部門網站進行公開。
2.便民服務中心
我縣行政服務中心系統(tǒng)有縣行政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兩個部門,相關單位合署辦公,面向企業(yè)和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,并免費分發(fā)便民服務手冊。此外,還設有專門的行政審批網,相關文件、事務均可在網上查詢辦理。
3.廣播電視
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覆蓋面廣的優(yōu)勢,有效擴大了領導干部公開承諾、重大公告、公示等事項的影響。
4.《手機報》
利用《手機報》這一新型傳媒手段,有效擴大了全市綜合信息的發(fā)布范圍,增強了信息公開的認可度。
6.政務微博微信
全縣多個單位建立政務微博、微信,立足微時代,利用微博、微信普及率高、群眾喜聞樂見的優(yōu)勢,達到擴大全市綜合信息發(fā)布范圍,增強信息公開認可度的效果。
7.縣長信箱和縣長手機
通過縣長信箱工作平臺,與群眾互動,為民辦事,有效擴大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。2016年,縣長信箱工作平臺共收到來信406件,其中網上信訪67件,來信來電回復滿意率97.3%,群眾反映良好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
全縣通過網站受理依申請公開2件,書面依申請公開件,涉及便民服務、政策咨詢等方面內容。已答復件數為2件,待答復件數0件,已答復件中包括“同意公開”、“部分公開”和“非政府信息、政府信息不存在、非本機關政府信息”等。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2016年,我縣嚴格按照《條例》規(guī)定公開政府信息,沒有發(fā)生因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、訴訟和申訴情況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
我縣依申請公開的事項一律沒有收取任何費用。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打算
2016年,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(wěn)步推進,取得了一定的成績,但是對照上級的要求,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。一是個別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不夠重視,工作積極性、主動性都有待加強。二是社會廣泛關注的、與群眾密切相關的信息公開還不夠到位;三是公開形式不夠豐富,公開渠道不夠寬,方便群眾查閱政府信息不夠實;四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宣傳不夠深入,致使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夠,對了解、查閱政府信息的方式渠道掌握不夠好,尤其對電子政務平臺公開信息了解較少,互動性不強。針對存在的問題,我縣將根據上級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,努力把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。
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
(2016年度)
填報單位(蓋章):上猶縣政府辦
| 統(tǒng) 計 指 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 |
| 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
||
| (一)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
條 |
26702 |
| 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 |
條 |
|
| 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 |
件 |
|
| 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
—— |
|
| 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/ |
| 2.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26702 |
| 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/ |
| 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20 |
| 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/ |
| 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
—— |
|
| 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) |
次 |
/ |
| 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
—— |
|
| 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 |
次 |
/ |
| 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 |
次 |
/ |
| 2.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|
次 |
1 |
| 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|
次 |
1 |
| 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 |
篇 |
69 |
| 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|
次 |
/ |
| 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|
次 |
/ |
| 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
—— |
|
| (一)收到申請數 |
件 |
2 |
| 1.當面申請數 |
件 |
0 |
| 2.傳真申請數 |
件 |
0 |
| 3.網絡申請數 |
件 |
2 |
| 4.信函申請數 |
件 |
0 |
| (二)申請辦結數 |
件 |
|
| 1.按時辦結數 |
件 |
2 |
| 2.延期辦結數 |
件 |
0 |
| (三)申請答復數 |
件 |
|
| 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|
件 |
2 |
| 2.同意公開答復數 |
件 |
2 |
| 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|
件 |
|
| 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|
件 |
0 |
| 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
件 |
0 |
| 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
件 |
0 |
| 涉及個人隱私 |
件 |
0 |
| 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
件 |
0 |
| 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
件 |
0 |
| 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
件 |
0 |
| 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|
件 |
0 |
| 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|
件 |
0 |
| 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|
件 |
0 |
| 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|
件 |
0 |
| 四、行政復議數量 |
件 |
0 |
| 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|
件 |
0 |
| (二)被依法糾錯數 |
件 |
0 |
| (三)其他情形數 |
件 |
0 |
| 五、行政訴訟數量 |
件 |
0 |
| 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|
件 |
0 |
| (二)被依法糾錯數 |
件 |
0 |
| (三)其他情形數 |
件 |
0 |
| 六、舉報投訴數量 |
件 |
0 |
| 七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
萬元 |
0 |
| 八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|
—— |
|
| 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|
個 |
|
| 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|
個 |
|
| 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|
人 |
90 |
| 1.專職人員數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) |
人 |
5 |
| 2.兼職人員數 |
人 |
85 |
| 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) |
萬元 |
0 |
| 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
—— |
|
| 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|
次 |
1 |
| 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|
次 |
1 |
| 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 |
人次 |
90 |
